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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南昌航空大学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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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3-6 14:29:0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关于南昌航空大学开展2016年度
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的通知

NCHU

各学院、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:


  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基金项目验收及成果申报工作开始,现将研究生创新专项基金项目2016年度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:

一验收项目范围  2016年度及往年延期结题研究生创新资金项目(附件1)。

二验收要求  1、认真实施研究计划,达到申请书中所设计的目标。

  2、学术研究类项目验收必须以“南昌航空大学”为第一署名单位、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,至少发表一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(不含增刊),并且在成果显著位置标注“本项目由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资助”(省级项目)或“本项目由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资助”(校级项目)字样及项目编号。制作研发类项目验收必须提供实物。

三项目验收的方式及程序  项目验收按《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细则(试行)》(校研字〔2015〕79号)及《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协议书》的相关要求执行,由各学院具体组织验收工作。

  1、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申请验收,学术科研类项目提交如下验收材料:《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报告》(附件2)、项目申请书、《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成果一览表》(附件3)、代表性论文论著原件及其复印件(包括: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、目录、刊号及文章内容)以及以上验收材料电子版(验收材料电子版请以“项目编号+项目负责人姓名+项目名称”命名)。制作研发类项目提交如下验收材料:《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报告》(附件2)、项目申请书、《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成果一览表》(附件3)、相关实物(如,成果有新产品、新装置、新材料需提供样机、样本;若成果有计算机软件需提供相关软件材料等),以及实物说明书等。

  2、所在学院需召开专门会议评审验收,签署验收意见后,以学院为单位,于2018年4月30日前统一将验收材料及《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情况表》(附件4)报研究生工作部(逸夫楼218),电子版发研究生工作部肖怡。若项目负责人2017年底毕业,验收工作须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。

四其它事宜  如项目要延期验收,需填写《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延迟验收申请表》(附件5)。
  有延期验收项目并未结题的指导老师,不得申请新的创新专项资金项目。
  联系人:肖怡  电话:83953306

五附件  1、2016年度及往年延期结题研究生创新资金项目
  2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报告
  3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成果一览表
  4、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情况表
  5、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延迟验收申请表

  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研究生工作部
2017年9月12日
此通知及相关附件已发到各学院,
详情请咨询各学院!

编辑|顾晓婷
审稿|李晓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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